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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六大国家政策,影响所有医疗机构
发布日期:2023-01-30 16: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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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刚刚过去的2022年里,不管是国家还是地方,都出台了不少与基层医疗息息相关的政策措施,很多政策还将继续影响2023年的基层医疗机构。


一、疫情防控政策重大调整


1月8日,新冠病毒感染将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这是中国新冠疫情防控政策的一次重大调整。
按照官方此前发布的消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此外,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的介绍,该局自1月8日起有序恢复受理审批中国公民因出国旅游、访友申请普通护照,恢复受理审批外国人申请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

三年疫情终于结束,随着相关管控措施的“松绑”,在感染高峰期过后,诊所、卫生室很可能会迎来“复苏期”。


二、继续鼓励社会办医发展


2022年5月20日,国务院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的通知》。
规划表示,要做优做强健康产业,到2025年,我国卫生健康体系能更加完善,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逐步健全,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应对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独特优势进一步发挥,健康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其中也提到了要“促进社会办医持续规范发展”:
1、鼓励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2、引导促进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等独立设置机构规范发展,鼓励有经验的执业医师开办诊所。
3、增加规范化健康管理服务供给,发展高危人群健康体检、健康风险评估、健康咨询和健康干预等服务。

4、落实行业监管职责,促进社会办医规范发展。

也就是说,2023年国家也将继续引导支持社会力量深耕康复、护理、精神卫生、医学检验、健康体检咨询等领域,同时也会强化监管,继续规范社会办医。

不仅如此,《“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中也鼓励社会力量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支持发展医学检验等第三方医疗服务,推动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推动精准医疗等新兴服务发展,以高端医疗、康复疗养、休闲养生为核心,丰富健康旅游产品;鼓励支持医疗康复、健康管理、心理咨询、中医药养生保健等服务发展等。
12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则明确:继续“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可以说,给前段时间担忧后疫情时代国家会限制社会办医,投入更多资源补基本医疗短板、强化公立医院服务体系的从业者们,重新打了一记“强心针”。


三、诊所申办门槛继续降低

2022年12月26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诊所基本标准2022》,文件发布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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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法删除了19年试点意见中,开办诊所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资格规定,个人设置诊所的,须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即可。一些地区“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才能开诊所的门槛自然也不复存在。
而且新办法明确,诊所备案申请只需要提供10种备案材料,若材料齐全可当场发证,事前审批的程序也被进一步减轻。这些新规定,大大增加了开诊所的便捷性,同时也会为诊所创业者创造更多机遇。

四、重点鼓励特色中医发展
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其中明确要“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
不仅如此,文件对青少年疾病中医技术防治、中医康复、中医保健、互联网中医等领域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某种程度上为社会办医开展特色化中医服务指明了道路:
1、提升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特色优势,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脊柱侧弯、肥胖等中医适宜技术防治
2、推进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向农村、社区、家庭下沉
3、发展中国特色康复医学,推动研发中医康复器具,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
4、建设中医互联网医院,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诊疗
5、加大少数民族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和优势病种研究力度
6、完善落实西医学习中医制度,落实允许攻读中医专业学位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学生参加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和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
7、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支持中医医师依照规定提供服务。

五、医保继续严查
2023年1月1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正式施行。
该办法明确把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规定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同时将奖励金额上限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并设置了最低200元的奖励金额下限,充分发挥奖励激励作用。
2022年6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九部委联合印发的《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也提到了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持续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加大重点领域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以有效线索、重点专案作为切入点,精准打击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串换高值医用耗材、血液透析骗取医保基金以及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由此可见,医保依旧会是国家接下来的检查重点,举报奖励办法还将进一步调动社会监管的积极性。

六、医养结合进一步规范
2022年12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会同民政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印发《关于严禁养老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服务的通知》,这份通知主要是面向养老机构的,其中明确养老机构严禁无资质机构和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包括坚决杜绝养老机构内无执业资质的机构以相关名义提供医疗服务、坚决杜绝养老机构内无行医资质的相关人员以相关名义提供医疗服务、强化养老机构主体责任等3项措施。
同时文件还表示要严禁违规使用名称、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包括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命名医疗机构名称以及严禁使用未经核准的医疗机构名称、坚决杜绝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或备案范围、坚决杜绝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使用的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等3项措施。
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包括各地卫生健康和中医药部门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养老机构内的无资质医疗机构以及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提供诊疗服务违法行为。
虽然面向养老机构,但监管内容也与开展“医养结合”工作的医疗机构息息相关。
此外,今年7月,全国专项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第六次部门会商会上,国家卫健委再次强调要发力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坚决查处泄露患者信息、非法行医、诈骗老年人等违法问题。

特别提到要以全面巡查推进“黑诊所”“假白大褂”整治。要加大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的巡查力度,查处一批非法行医、诈骗老人的“假白大褂”。要在开展对民营医院巡查的同时,加强对公立医院、民办医养结合机构的巡查,坚决查处泄露患者信息、非法行医、诈骗老年人等违法问题。要延伸巡查触角,加大对骗取医保资金、制造售卖假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

很显然,“养老诈骗”已经成为国家检查的重点,相应监管也会向基层医疗机构亮剑。